刺青~Tattoo


有道说:“身体发肤受之父母”
刺青算不算不孝呢?

在公元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下午四点
我的右脚踝上多了一只三色蝴蝶在飞
有人说:给钱买难受
有人说:好有勇气
有人说:很好看
有人说:性感
有人说:酷
更多人问:痛吗?

痛!现在仍不时隐隐在痛
没特别原因,就只是想刺青
当刺青师傅把我的脚当画布时
我双手冰冷默默地体验着刺青的痛
某一些痛变得不那么痛了
我在享受 痛
有些时候 只有痛才能止痛
也只有痛过的人才会明白

Comments

  1. 我明白,真的。

    ReplyDelete
  2. 我明白了,以毒攻毒、以痛止痛。
    可是,真的止了吗?

    ReplyDelete
  3. 好像止了一些,还在观察期。呵呵呵~~

    ReplyDelete

Post a Comment

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

在家

回头叙述

香港 | 夏天 (一)